教务字[2010]038号
关于开展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5月27日
各学院:
目前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为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监控,了解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1、学校抽调学号末尾两位号为13、25、66、8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所抽调学号空缺可往下顺延。抽调的毕业设计(论文)只需复印件(不退还学院),复印件封面不能有学号、姓名和指导教师等信息,只提供编号、中外文题目、学院、专业等内容。
2、学院根据抽调情况填写《江西师范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样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学号有顺延的在备注里说明,表格详见附件。抽调的毕业设计(论文)复印件、盲审抽样登记表(含电子稿)于2010年6月7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各学院应切实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认真协助组织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样登记表
教务处
20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