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本科班级、研究生班级:
依据首届大学生学术科技节活动安排,学院决定在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展“创新标兵”评选工作,并对 “创新标兵”的创新成果进行集中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指标单列,其中本科生“创新标兵”评选5人,研究生评选5人。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业绩条件计分排序。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
4、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无补考现象。本科生应获得一次以上奖学金,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平均达80 分以上(含80 分)。
(二)业绩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5月31日—6月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地理与环境学院 “创新标兵”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主要业绩支撑材料。
(二)班级推荐。6月5日— 7日,班级通过召开班会或班委会等形式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三)学院审定。6月 10日,学院审定 “创新标兵”人选。
(四)公示后表彰。6月10日—14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创新标兵”人选名单,无异议后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创新成果展有关工作要求
创新成果展采用展板形式举办,学院为每一位“创新标兵”单独制作一块展板,展板内容包括“创新标兵”个人科研工作照、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创新感言、主要创新成果介绍(可采用成果汇总表、成果照片、成果概述等形式展示)等内容。其中,创新感言不超过50个字,主要创新成果介绍为展板核心内容。为做好创新成果展示工作,每位“创新标兵”申报者应于6月7日前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7寸个人科研工作照1张(JPG格式,电子稿)。
2、个人主要创新成果介绍(电子稿,自行设计)。
附件:地理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标兵”申报表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地理与环境学院“创新标兵”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 片 |
学号 | | 班级 | |
政治面貌 | | 学生职务 | |
联系电话、QQ | |
家庭地址 | 省 (区) 乡(镇) 村(居委会) |
主要业绩(含科研课题、学术论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学术著作、学术奖励、专利、学科竞赛奖励等) | 分类填写(可附页) |
创新感言(50字以内) | |
班级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主要业绩都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