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校“敬廉崇洁”书画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3 浏览次数: 838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

各直附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行全校师生“敬廉崇洁”主题廉政书画作品大赛。为做好竞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纪委、校工会、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

二、承办单位

美术学院。

三、活动主题

敬廉崇洁。作品以反映我校师生廉洁自律、敬业奉献、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等内容为主。

三、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四、作品内容

(一)书法类:毛笔、硬笔、篆刻

(二)绘画类:国画、版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重彩画、招贴设计、电脑绘画、装饰画。

五、相关要求

(一)书法类:①楷书、行书、草书、篆书、隶书任选一种字体(草书、篆书须附释文)。软笔书法不超过4尺宣纸,硬笔书法以参赛作品纸为宜。②要求书写正确、规范,书写美观大小适中、格式规范,保持卷面整洁。

(二)绘画类:作品规格:素描、漫画、水彩画等为4开纸或8开纸;国画不超过4尺宣纸,作品背后右下角附上参赛者学院(单位)、专业、姓名、年级、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六、活动时间

(一)活动时间为11月 15日至12月15日。

(二)每位作者仅限报送2幅作品。作品无需装裱,12月15日前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参赛作品交至江西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本届廉政书画作品大赛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及处置权,凡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将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成立评委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本次大赛书法、绘画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品分别给与物质奖励,并发放获奖证书。

(三)比赛另设特等奖若干名,给予物质奖励,并发放获奖证书。特别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2018年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校内进行展览,并汇编成获奖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