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学生足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7 浏览次数: 1056

各学院:

   为丰富学校体育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按学校体育赛事安排,特举行此次足球比赛,具体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须在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点之前将参赛队员的姓名报大学体育部88120401,联系人:陈老师(附电子表发至949678824@qq.com),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再进行变更,逾期未提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表格视为未报名。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点20在大学体育部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及抽签分组,未到单位取消精神文明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组委会代为抽签。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11月 28日开始 每天中午12:10,下午15:40,星期二下午13:00—17:30   

双休日:上午8:00 —11:30,下午13:00—17:30进行。

地点:风雨球场、C场

三、竞赛项目:男子11人制足球比赛

四、参赛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各学院(体育学院除外)

五、参赛要求

    1、各学院可报男子足球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8人。

    2、报名时各队需交参赛保证金500元,运动员出现打架现象取消比赛资格没收保证金。(比赛中如无违纪违规,赛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3、参赛运动员为各院(系)在校全日制统招大学生或教师,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各队队服必须统一,否则不许上场比赛。为了防止比赛时两队服装相同,每队准备好两套不同颜色的服装,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

    5、比赛一律穿专业足球鞋,必须戴护腿板。

    6、如研究生院派队参赛,研究生只能代表研究生院,不能代表其学院参赛。

    7、有足球高水平或特招生参赛的学院,名单上限制足球特长生三人,场上限制上二人。

    8、有留学生参赛的学院,名单上限制留学生三人,场上限制上二人。

    9、有教师参赛的学院,名单上限制教师三人,场上限制教师上二人。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队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后到场不足11人,则视为自动弃权。

    2、要求参赛队把队员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组织队员进行一定的训练和学习有关预防运动损伤的基本常识。

    3、各参赛队在比赛中要发扬拼搏精神,赛出水平,在处理比赛出现的摩擦时,应本着团结宽容的精神,保证比赛圆满完成。

    4、本次比赛本着团结、沟通、健身的宗旨。各队要讲文明、道德。不允许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更不允许打架、骂人、不尊重裁判和其它不良现象出现,一旦出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5、因比赛而引发打架等恶性事件者,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并对参与打架的同学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参赛队员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无理取闹者将取消该队员本场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裁判员出示红、黄牌处罚规定如下:运动员如遇一张红牌或累计三张黄牌则立即停止比赛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同一队员被出示第二张红牌停赛两轮,被出示第三张红牌停赛三轮,依次类推。

    4、比赛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制。

    5、循环赛阶段: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若三个或三个以上队积分相等,则按净胜球数、进球总数、抽签决定名次。

    6、淘汰赛比赛平局须决出胜负时,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罚点球决出胜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前8名

    2、设精神文明奖和组织奖

九、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体育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体委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