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年,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翰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明德奖”。“明德奖”旨在奖励我校德才兼优的师范专业学生,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担负教育兴国重任的优秀人才,造福中国教育事业。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2]152号)规定,为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明德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级、2013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评选名额和奖金金额
1.评选名额:120人,其中2012级60人,2013级60人。
2.奖金金额:2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2级学生要求上学年学业排名列本班级(专业)前20%,操行排名列本班级(专业)前30%;2013级学生要求上学期专业素质评分列本班级(专业)前20%,计算办法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第七条进行(见2013版学生手册P3);以上学生均要求所有课程无重修补考且未受过各级各类处分。
4.原则上学校每学年选评的学生生源应来自全国不同县域(可同市),如特别优秀者,可重复县域参评。
5.2012级已获得明德奖学金的同学如果表现优秀,可连续申请。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校通知。学校按照1∶1.2 的比例分配名额至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学院宣传。各学院应积极向本学院2012级、2013级师范生宣传“明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和有关精神,动员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申请。
3.学生申请。学生对照“明德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4.学院遴选。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班级(年级)推荐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政治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逐一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认真填写学生的综合表现并体现个性化。学院对班级(年级)推荐的候选人各项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和全面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填入附件3并于3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相关材料汇总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
5.明德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小组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及面试,于3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排序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在学工网上公示3天。
6.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于4月1日前,向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生名单和申报材料。经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在明德奖网站上和学校学工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要求
1.《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贴好照片,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电子稿通过OA发送。
2.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一份。
4.《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一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稿通过OA发送。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明德奖”是我校面向师范专业学生设立的一个重要奖项,对于促进师范专业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该项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广泛动员。
2.严格评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江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3.及时报送。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素材收集。各学院应注意收集在宣传、遴选过程中的各类照片、学生感言、花絮等,与评选材料一并通过OA报送。其中照片不少于2张,学生感言不少于2条。
5.以上所有材料均报送至学生处鲍晓萍,联系电话:88120128。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明德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明德奖学金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2月27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明德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2012级指标数 | 2013级指标数 |
1 | 教育学院 | 8 | 8 |
2 | 心理学院 | 3 | 3 |
3 | 文学院 | 6 | 5 |
4 | 文旅学院 | 3 | 3 |
5 | 政法学院 | 2 | 2 |
6 | 外国语学院 | 10 | 9 |
7 | 音乐学院 | 3 | 3 |
8 | 美术学院 | 4 | 4 |
9 | 数信学院 | 6 | 4 |
10 | 物理学院 | 2 | 2 |
11 | 化工学院 | 2 | 2 |
12 | 生命学院 | 3 | 3 |
13 | 体育学院 | 6 | 5 |
14 | 计算机学院 | 2 | 2 |
15 | 地理学院 | 4 | 2 |
16 | 传播学院 | 1 | 1 |
17 | 初等教育学院 | 7 | 6 |
18 | 免费师范生院 | 0 | 8 |
合 计 | 72 | 72 |
明 德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学 号: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学 校:___________
院 系:___________
明德奖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不可对页面进行调整,只可对本页内的各栏目作适应的微调;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本评审表的填写内容,要求按照“明德奖实施办法”中的“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填写。
3.本评审表中的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3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305-201312”的方式。
4.明德奖学金的提名学生在填写相关内容时,最好能提供相关证书封面的复印件。
5.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学生的申报资格。
6.本评审表需各评审学校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和盖章后方为有效。明德奖学金的评审表为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报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备案存档。
7.申请表使用照片应为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彩色二寸免冠 标准照片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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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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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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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详细到县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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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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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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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 与学生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职业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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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学习成绩 (院系填写) |
平均分________ 专业人数_______人 专业排名____名 | ||||||||||||||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志愿活动、承担社会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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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获奖情况(附院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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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获明德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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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自
述
(含学习、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志愿活动、获奖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
(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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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
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 | (对该生做全面评价)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评审意见 |
院(系)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生处评审意见 |
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评审意见 |
评审组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明德奖管委会 审核意见 |
管委会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__________ 学院2013-2014学年明德奖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 公章)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专 业 | 生源地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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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