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五次党课“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开讲

发布时间:2016-11-26浏览次数:508

  2016年11月26日上午10:30,地理与环境学院分党校第十二期·城市建设学院分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五次党课在惟义楼7202教室进行,此次党课由严桦老师主讲,主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本期全体学员参与了学习。

  此次党课,严老师分为四个部分进行了讲解,分别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标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谈到申请入党条件,严老师详细说到申请入党的对象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是中国公民,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着重说明入党后应按期交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帮助党,更是检验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

  接下来,严老师明确指出,党员的基本条件:1. 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2. 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3.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最后,严老师结合自己入党的过程和经历,向大家介绍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告诉入党积极分子们要根据党章努力学习党的各种指导思想,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同时应知道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性,参与党内事务,行使自己的党员权利,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课于12点整正式结束。通过这一次的党课学习,入党积极分子们充分了解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所要具备的条件,明确了自身发展目标,努力学习党的党章及党的指导思想,并在履行党员义务时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进步,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