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7〕60号:2017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申报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894

各学院: 

根据《关于 2017 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立项的通知》(校团字〔2017〕5 号),我校 2017 年度共有大学生学术课题 680 项(见附件 1)。学校将于 11 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组对已完成的立项课题进行结题申报。请各学院按“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学术课题管理和结题要求”(见附件 2)督促学生按相关要求及时申报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已批准立项且完成课题研究的 2017 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及 2016年度申请延期完成课题研究的大学生学术课题。
   二、结题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学术课题结题申报书》(见附件 3,A4 纸正反面打印)纸质稿(正反双面打印)1 份和电子稿。
    2.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稿(正反双面打印)1 份和电子稿。
    3.如课题研究成果有获奖、发表或被重要会议采用等情况,须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采用证明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附在申报书中一并上交,并注明比赛、刊物或会议级别。
    4.《2017 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结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纸质稿 1 份和电子稿(由学院团委统一填写报送)。
   三、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学术课题结题申报书》,将申报书和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交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的材料于 2017年 10 月 30 日前统一报送(发)校团委办公室于莉。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结题评审。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结题的课题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立项课题完全一致。
   2.结题成果的主要内容、研究方向必须与立项课题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3.结题成果作者、获奖人或发明人必须是立项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仅有指导老师不予认定。
   4.结题成果必须是立项后至结题前所获得的成果。
   5.没有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允许申请延期与下一年度结题课题同时申请结题。
   6.结题报告、论文按规范的的格式撰写、排版(论文参考格式见附件 5),统一为 A4 打印稿(正反双面打印),不接收手写稿。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全部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于莉
    联系电话:88121022
    地址:音乐艺术广场校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