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7〕61号:2018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770

各学院团委:

为浓厚校园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 2018 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申报及评审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课题类型
    1.自然科学类
    2.社会科学类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和制作类
    三、申报条件
    1.参加申报的学术课题要求具有一定创新价值和理论水平,有一定学术深度或应用价值,要求立论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可行。
    2.申报课题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老师指导;1 名指导老师指导的课题数量不能超过 3 项。
    3.课题的设计研究由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学生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和承担者;1 名学生只能主持负责申报 1 项课题,参与的课题数量不能超过 3 项。
    4.课题研究的成果必须于学生在校学业年限内完成。
    四、申报及评审方式
    1.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学术课题申报书》(A4 纸正反面打印,1 份)(附件 1),送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就课题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以及能否保证一定的工作条件和时间等提出意见,择优上报。
    3.学院团委填写《2018 年度大学生学术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2),A4 纸打印,1 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与课题申报书等材料一并交校团委(申报书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 3;申报人也可登录
http://whszjd.jxnu.edu.cn进行具体查询)。
    4.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立项。
    五、送稿要求 

各学院团委将通过学院初审的《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学术课题申报书》纸质稿汇总表各一份和电子稿统一交至(发)校团委于莉处,联系电话:88120102。办公地点:音乐艺术广场校团委办公室。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7 年 10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学生申报学术课题审批同意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组织实施,对于变更研究计划,要获得管理部门同意。课题研究时间到期后,若完成研究任务,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结题,对于已经结题的课题,学校将颁发课题结题证书和课题研究经费。若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要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并决定是否继续课题研究,对已经承担课题任务未结题的学生,不再受理其学术课题申报。
  课题结题要求:课题研究完成后,学生可根据课题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研究贡献、作者排名等因素申报结题。结题等级包括一般结题、中等结题、良好结题、优秀结题。

    七、资助形式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课题根据立项课题的重要程度分别给予研究经费,在课题结题时一次性给付。一般结题不给予经费资助,中等结题给予 200 元资助,良好结题给予 1000 元经费资助,优秀结题给予 2000 元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