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 “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次数:729

各学院: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加强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培养学生集体精神合作意识交流能力的重要阵地, 也是展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促进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从本日起,在学生公寓开展“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优良室风的具体要求
   1、以安全有序,文明和谐,整洁雅致,崇德向学为总体要求。
   2、以杜绝在寝室内违章用电、违规经商、饲养宠物、抽烟酗酒、留宿外人等行为为基本要求。
   3、以个人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室友间建立礼让、包容、互助的友爱关系,以寝室创建讲卫生、无异味、有文质的环境,为日常要求。
  二、组织开展寝室违章违规现象专题整治
  10月10日—10月23日,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全面普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寝室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专题整治,为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创造基本条件。重点对以下有关违章违规现象进行整治:
  1、在寝室内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违禁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造成线路超负荷等安全隐患;
  2、在寝室内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如经销、推销各类商品等;
  3、在寝室内饲养各类动物;
  4、在寝室内抽烟酗酒等其他不文明行为,对他人学习生活造成影响;
  5、留宿外人。
  三、组织开展寝室卫生检查与评比专项活动
  10月10日—10月23日,各学院在组织开展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专题整治的同时,整治寝室卫生“脏乱差”,组织开展寝室卫生检查与评比专项活动,作为“文明寝室”评选的重要依据,为创建良好的寝室文化创造基础条件。
  四、其他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针对创建优良室风的要求,立足学院学生特点,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能管长效,也要具有可操作性,形成有学院特色、专业特点、学生特长的寝室文化,为学生综合评定、学生骨干工作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提供可靠参考,为创建优良室风、优良班风、优良院风打下坚实基础。
  2、在学院开展专题整治、专项评比期间,学生处联合保卫、物业、学生组织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学院专题整治期结束后,学生处将继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各学院在10月30日前,将本学院开展“加强文明养成、创建优良室风”活动方案、违章违规专题整治情况(见附件1)、寝室卫生检查与评比专项活动情况(附件2)报学生处宿管科,同时报电子版(金晓华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