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智德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2206

各相关单位:

为感恩母校的培养之情,我校优秀校友姚智德自愿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江西师范大学“智德奖学金”,用于通过境外游学等方式奖励资助在奉献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优秀在校学生。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智德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校发【201824号),为做好该奖项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学生骨干类

1.校团委学生团工委书记、副书记;

2.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主席;

3.院级学生会执行主席、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二)创新创业类

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学生骨干类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工作业绩突出。至少连续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现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团学干部,工作业绩突出。

4.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上学年综合素质排名列本专业(班级)前50%;专业主干课无重修、补考。研究生要求专业主干课无重修、补考。

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的学生干部,方可申报。

(二)创新创业类

1.创新奖。奖励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三等奖以上奖项;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发明型、实用新型等专利;参加全国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荣获全国铜奖或三等奖以上奖项。 

2.创业奖。奖励具有较强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学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一定市场容量和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吸纳大学生或社会人员就业,带动就业方面作出贡献。

申报创新创业类奖项的学生要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骨干类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个人申报。学院学生干部向学院团委申请,并由学院团委择优向校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会干部向研工部申请,并由研工部择优向校团委推荐;其他校级学生干部直接向校团委报名;

2.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3.校团委组织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业绩展示和面试;

4.校团委按成绩高低顺序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具体名额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赠人同意。

(二)创新创业类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由个人申报,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或2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或2名企业家推荐);

2.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3.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4.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按成绩高低顺序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具体名额数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赠人同意。

四、材料要求

(一)《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智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稿、纸质稿2份(A4纸);

(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原件审核通过后即归还申请人);

(四)学生骨干类材料418日前请各相关人员将纸质材料交校团委于莉(音乐艺术广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于莉OA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申请表、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材料的顺序依次整理。 

创新创业类材料418日前请各学院将纸质材料交双创中心张曼云(先骕楼414),电子稿发张曼云OA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申请表、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奖材料(或专利、文章、企业运行等相关数据材料)的顺序依次整理。 

五、表彰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并组织获奖学生统一参加境外游学项目,对获奖学生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境外游学资助,超出部分学生个人自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

团委于莉         联系电话:88120102

双创中心张曼云   联系电话:88122565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智德奖学金”申请表

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智德奖学金” 申请表.docx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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