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2点,地理与环境学院主题教育党员集中培训班组织开展第三场集中学习研讨课,学院副院长赖格英作主题为“党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历史演进”的学习研讨,学院全体党员参加。
学习研讨课上,赖格英院长首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理念在十九大中是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个基本方略之一来阐述的。随后解释了这一理念的世界观意义,它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继承与发展,是中华文明的继承与发展,是人类文明的继承与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其中,赖院长重点阐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进,包括从采集、渔猎社会(文明)时代的服从关系、农业社会(文明)时代的顺从关系、工业社会(文明)时代的征服关系、信息社会(生态文明)时代的和谐关系。最后,论述了党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历史演进,包括从改革开放以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的初步探索期,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召开后的基本形成期,再到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深化发展期,以及到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的丰富完善期。赖院长最后指出人不同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最大特点是会思考,有理性,我们付出了很多代价去学习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现在我们知道:爱自然,即是爱自己。(陈露)